我市统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将省内各地市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分别确定为三个标准,并且以地市为单位执行统一的标准,市区内与所属县(市)之间不再有差别。我市执行最高的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950元。我市自1998年实行失业保险全市统筹以来,先后统一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但市内各区和其他县(市)区失业保险金待遇始终执行两种不同的标准,其他县(市)区的待遇明显低于市区,失业人员强烈不满。地市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省级确定,近几年省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前,我市都积极提出统一待遇标准的建议。2015年,省人社厅、财政厅就此作了统一规定,并确定了执行标准。2014年度,我市市区内和所属县(市)区的执行标准分别为:900元和850元,今年的待遇均得到提高。
来源:济南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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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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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