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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不按时发工资,用物抵工资,这种做法合理吗?


    赵女士是一家鞋厂的员工,最近半年来,公司生产的鞋大量积压在仓库,公司效益不好,员工的工资也一直没有按时发放。老板总是找理由一拖再拖。后来,老板说用公司生产的鞋抵这几个月的工资。赵女士因此犯起了愁,这些鞋要是卖不出去岂不是砸在了自己手里,半年的工资算起来也不少钱呢。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答:公司用鞋子抵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让员工自己卖鞋换取现金,这是将企业经营的风险转嫁到员工身上。《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公司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而不能用鞋来替代。

    针对这种情况,赵女士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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