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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公积金提取付房租和物业费外,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也备受老百姓关注。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10月8日起全面推行。12日,记者了解到,济南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早在2008年起省内各个城市就可以实行了,去年济南异地公贷扩大至全国范围。本月15日起,不是济南户籍的人,在外地交了公积金也能在济南公贷买房。根据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要求,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8年,济南按照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只要在省内其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房的,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在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举例来说,烟台户籍的小崔,在济宁工作并且缴纳公积金,如果想在济南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济宁的公积金中心开具证明,找到济南户籍的工作稳定的人做担保,就可以在济南申请公积金买房了。根据《意见》相关规定,本月15日起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济南的异地公贷业务将再次放宽。
来源:齐鲁晚报
上一条: 关于部分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