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网站地图
0531-86986917
宏智首页
宏智品牌
企业简介
资质荣誉
视频欣赏
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
代理招聘
劳动政策
最新政策
问题解析
社保缴费中转站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
人事代理
·
劳务派遣
·
代理招聘
·
社保缴费中转站
最新招聘岗位
·
山东左洱右洱招聘女茶
·
招聘茶文化会馆馆长
·
招聘市场策划主管
·
招聘出纳
·
招聘珠宝店面导购
·
济南宏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205-8号华鑫商务大厦215室
·
电话:0531-86986917
·
0531-86981717
·
邮箱:jnhzhrl@sina.com
·
网址:http://www.jnhzhr.cn
新闻栏目
·
劳资新闻
·
职场文摘
首页
>
问题解析
>
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
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
案例:李女士是企业的一名职工,快到退休年龄了,医保只交了8年,她想知道,医保要交够多少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呢?如果年限不够,还能补吗?
答:《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视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1月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均计算为缴费年限。
未补足前,各人账户金可以继续使用,但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划入个人帐户。
办理退休手续前这几年,不再继续缴纳社保的话医疗保险就无法使用。医疗保险要缴纳够年限才能退休后终身享受。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如要参加,需要之前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停保手续,方可缴纳。如要办理退休手续,须将居民医保办理停保,补缴齐年限后可办理退休手续。
本文出自济南宏智人力资源公司网站
http://www.jnhzhr.cn
,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上一条:
申请病退的条件
下一条:
济南医保卡丢失怎么办?
宏智首页
|
宏智品牌
|
人事代理
|
劳务派遣
|
代理招聘
|
劳动政策
|
社保缴费中转站
|
联系我们
济南宏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2010-2014 电话:0531-86986917 0531-86981717
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205-8号华鑫商务大厦215室 jnhzhrl@sina.com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