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86986917
济南劳务派遣

新闻栏目

 

                                               参保单位社保缴纳的相关业务
1.新成立的单位,如何开户给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可先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进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预登记页面,填写登记信息并打印《社会保险预登记受理通知》(一下简称通知),然后持通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到营业地址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社保应该在每月几号前申报缴费?
    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操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单位应在每月1日至1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工资申报并及时提交。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应保证每月10日下午17:00前,成功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逾期未成功申报及未成功缴费的,应在每月1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未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并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缴费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月15日后,仍未缴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每月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前,及时关注通知公告栏中的相关通知。

3.网上申报工资时,显示账号被查封,与缴费所在机构联系,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情况应该先核实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年审。没有参加验证的单位应该携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验证手续;需暂缓参加验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已注(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应当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4.怎么进行上月社保补缴?
    在当月增员成功并申报缴费后,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首页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补缴”功能进行上月的补缴,提交处理成功后打印《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于28日前到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缴费。

本文出自济南宏智人力资源公司网站http://www.jnhzhr.cn,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上一条: 济南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可以回济南报销吗?

下一条: 济南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析

宏智首页 | 宏智品牌 | 人事代理 | 劳务派遣 | 代理招聘 | 劳动政策 | 社保缴费中转站 | 联系我们
济南宏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2010-2014 电话:0531-86986917  0531-86981717

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205-8号华鑫商务大厦215室  jnhzhrl@sina.com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