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次数限制吗?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的。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延伸阅读
1.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申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缴纳失业保险费必须满一年 ;二是非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比如不是辞职、自愿离职;三是有求职愿望,也就是进行失业登记的。
2.申报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职工被单位辞退并减员超过60天的,本次失业不能再申报失业保险待遇了。待找到新单位并交纳失业保险费后,方可申报失业保险待遇。以前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可以和这次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济南市是这样规定的:交费满1-4年的,每满一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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