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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参加人社部门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合理选择所学专业,为再就业创造条件。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次失业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对于培训基地没有设立的专业,失业人员可经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参加具有法人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合法收费票据按规定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3.失业后如何继续参保缴费?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4.领取失业金期间生病住院还能报销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城镇职工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本人不交费,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为失业人员代缴。所以,失业人员生病住院,照样按照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标准报销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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