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业失败人员可享最长一年社会保险补贴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织密创业兜底网,其中规定,新创业失败人员可享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我省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创业的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至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将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同时,我省将建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乡(镇)及街道(社区),监测就业失业信息,并且计划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全方位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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